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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居住小区基本配套服务设施配备标准征求意见

来源:红网 作者:刘李 兰叶青 编辑:徐丹 2018-06-23 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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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小区内的小区路,路面宽度拟不得少于6米;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托儿所、幼儿园应优先布置在接近公共绿地和自然环境景观较好的地段,避免交通干扰……

  日前,湖南省住建厅在其官网公布了《湖南省居住小区基本配套服务设施配备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据了解,该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内城镇地区新建居住小区基本配套服务设施配备的规划与设计,新建居住区、居住组团(居住组群)以及旧区改造可参照执行。

  潇湘晨报记者 刘李 见习记者 兰叶青 长沙报道

  为提高湖南省居住小区的规划与建设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规范基本配套服务设施的配置,日前,湖南省住建厅在其官网公布了《湖南省居住小区基本配套服务设施配备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托儿所、幼儿园设置应方便家长接送

  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意见稿提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

  居住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应相应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并应符合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控制指标的规定。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

  托儿所、幼儿园应符合下列规定:应优先布置在接近公共绿地和自然环境景观较好的地段;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等。

  中小学应符合如下规定:宜布置于小区内较独立地段,减少对居民的噪声干扰;小学生不应穿越城市道路等。

  居住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无障碍出入口。设有电梯的建筑至少应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未设有电梯的多层建筑,应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楼梯。鼓励符合条件的既有居住小区建筑开展加装电梯等适老性改造。

  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

  意见稿提出,居住小区内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切可绿化的用地均应绿化,并宜发展垂直绿化;宅间绿地应精心规划与设计。绿地率方面,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居住小区内的绿地规划,应根据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宜保留和利用规划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应根据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小游园、组团绿地等中心绿地,以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和其他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并应符合意见稿中的绿地设置详细规定。

  此外,意见稿要求,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达到不少于1m2/人的要求,并根据居住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0.7m2/人。

  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无障碍通道

  意见稿提出,居住小区的道路可分为: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三级。

  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小区路:路面宽6~9米,建筑控制线之内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米,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米。

  组团路:路面宽3-5米,建筑控制线之内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米,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米。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米。

  意见稿强调,居住小区中道路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定: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米时,应设不小于4×4米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米,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居住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当居住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在居住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当居民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管线规划:考虑多种管线的设置或预留埋设位置

  意见稿明确,居住小区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和电力管线,在采用集中供热的居住小区内还应设置供热管线,同时还应考虑燃气、通讯、电视公用天线、闭路电视、智能化等管线的设置或预留埋设位置。

  居住小区内各类管线的设置,应编制管线综合规划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必须与城市管线衔接;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宜符合标准中的详细规定;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

  地下管线不宜横穿公共绿地和庭院绿地。

  此外,居住小区应设置小区通信设备间。意见稿规定:小区通信设备间宜设置在小区的中心位置,并靠近引入缆线侧。可选择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面架空层的公共区域,便于通信管道接入和设备搬运、安装和维护。

  宏基站应根据不同场景进行设置。密集市区的居住小区占地面积每150亩设置1个宏基站;一般市区的居住小区占地面积每300亩设置1个宏基站;郊区的居住小区占地面积每500亩设置1个宏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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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稿全文可登录省住建厅官网查询。为完善标准编制,省住建厅现广泛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专家可于2018年6月28日前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邮件至该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人: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熊皓;电话:0731-88950081;Email:hnzjtkjc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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