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宣判现场。
红网时刻6月27日讯(靖州分站通讯员 禹琪)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提高全民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上午,湖南省怀化市靖州法院对两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2018年1月2日,被告人王某钦与袁某军从贩毒人手中购入价值人民币400元的海洛因小包,当天又将0.08克的海洛因小包贩卖给他人。办案法官经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钦、袁某军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以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王某钦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袁某军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二被告人对判决结果均表示无异议。
另一案中,被告人王某于2017年5月从朋友处购得一批毒品用于吸食。2017年8月29日时许,靖州县公安局民警接到举报后出警,从跳窗摔伤的被告人王某身上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34.02克,海洛因1.31克。办案法官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事实,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扣押的毒品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销毁。被告人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今年以来,靖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36件,结案28件,判处涉毒人员29人,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该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且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以达到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之目的。
来源:红网
作者:禹琪
编辑:郑江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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