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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出台 哪些项目被重点“点名”

来源:红网 作者:陈丽安 苏健 编辑:徐丹 2018-06-27 09: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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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湘晨报记者 陈丽安 实习生 苏健 长沙报道

  6月26日,记者从湖南省环保厅获悉,《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日前正式印发。《行动计划》显示,湖南省将精准施策,兵分三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为什么此时公布行动计划?哪些项目被重点“点名”?如何实现防治目标?记者对《行动计划》的背景与内容等进行了梳理。

  背景

  为何此时出台三年行动计划

  湖南为何此时出台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记者梳理发现,近两个月来,湖南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密切部署,体现了我省对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

  今年4月24日至26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宜昌、荆州、岳阳、武汉等长江经济带沿岸考察,并在武汉主持召开第二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就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改革创新、战略统筹、规划引导,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5月11日,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岳阳时强调“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

  6月13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长沙召开。此次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是第一次由省委组织召开的生态环保大会,是湖南最高规格生态环保大会,做出最全面部署,体现最坚定决心。

  本次湖南省政府公布《行动计划》,距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公布仅隔了两天时间。

  项目

  三大保卫战分别突出哪些重点

  《行动计划》聚焦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突出长株潭区域大气同治、洞庭湖水环境整治、湘江流域重金属(土壤)治理三大重点,具体点名了哪些项目?记者梳理了其中部分重要内容。

  《行动计划》提出,实施长株潭等地区大气同治工程。2018年起,长株潭三市对重型柴油车全面推广实施安装颗粒物后处理装置,推广试行检测/维护(I/M)制度。2018年长株潭三市及传输通道城市的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在2018年8月底前,其他地级城市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编制并实现动态更新。

  洞庭湖水环境整治是此次三年行动计划的另一突出重点。《行动计划》提出,在洞庭湖区域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纺织、炼焦等行业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18年建设40个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在环洞庭湖区建设4个典型流域农业面源综合治理示范区。2018年,岳阳、长沙、常德、益阳4市完成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船舶污染物18个收集点建设任务并验收。加快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非法采砂整治、湿地生态修复、农村安全饮水等十大领域治理。

  湘江流域重金属(土壤)治理也是三年行动计划关注的领域。根据计划,2020年,全省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新增148万亩,种植结构调整面积新增40万亩,对91万亩以上受污染耕地进行治理与修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

  《行动计划》提出,深入推进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等重点区域污染集中整治,到2020年,基本完成五大重点区域污染集中整治任务。

  方法

  行动计划目标的实现路径有哪些

  《行动计划》以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为主要任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严控污染物排放增量。

  根据《行动计划》,科学规划岸线保护开发,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编制湖南省“三线一单”,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土壤分类管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行动计划》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主体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贯彻落实情况也将纳入督察重要内容。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两院”衔接与协同,完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机制,推进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环境监察专员制度,驻点开展环保日常监察和重点督察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陈丽安 苏健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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