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29日讯(记者 刘璇 通讯员 包昌红 唐娴雅)6月29日,湖南省级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交接已经完成。省食药监局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履行省本级食盐管理监督执法职责。这标志着全省食盐管理监督执法体制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2016年12月和2017年6月,湖南省分别印发《湖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31号)和《湖南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7〕63号),明确由省食药监局承接“专营”与“监管”两项职能。由此,省食药监局新设立“食盐安全监管处”,将于2018年7月起,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省食药监局食盐安全监管处处长任国钦表示,届时将全面排查食盐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工作,查办和曝光一批制贩假盐典型案件,有效震慑食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食用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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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璇
编辑:陈雪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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