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6月29日讯(通讯员 肖澎 刘征)“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不泄露了,我们喝水放心多了。”6月28日,在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乌丫港附近,当地村民见到回访的石峰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纷纷表示感谢。
2017年9月,石峰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乌丫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因未及时由槽罐车转运处理,连日暴雨后溢出收集池,污染周边土壤,严重威胁地下水和湘江水质。经取样检测,乌丫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中含有多种有毒物质,致使周边区域地下水被污染后重金属和有机物超标。而负责管理乌丫港垃圾填埋场项目的业主单位未及时清运回收池内的渗滤液,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渗滤液的泄露。
因业主单位一直依赖槽罐车转运渗滤液,这种处理方式治标不治本,易造成二次污染,督促环保主管部门责令业主单位及时清运显然不是长久之计。为找准措施彻底解决污染隐患,石峰区检察院迅速行动,与环保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污水处理厂多次协调,经前期充分调研论证,提出了“加强地下管道输送网络工程建设,免去中间槽罐车托运环节,将渗滤液用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可行建议。
2017年12月22日,石峰区检察院向环保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要求在消除渗滤液外溢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后,采取有效措施永久性解决乌丫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排放问题。
接到检察建议后,环保主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督促业主单位对被污染的土壤完成清淤、治理和覆绿工作,并完全采纳了检察院建议的渗滤液直通污水处理厂方案,截至2018年1月底,管道输送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经石峰区检察院实地回访调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管道输送设施运转良好,渗滤液有了归宿,外溢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来源:红网
作者:肖澎 刘征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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