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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纪委通报一起国土资源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尹纪轩 编辑:于佳丽 2018-06-29 08: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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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永州6月29日讯(通讯员 尹纪轩)日前,湖南省永州市纪委查处了零陵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党组原书记秦春林违纪案,并对该起国土资源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经查,2006年,零陵区委、区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永州市凤凰园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公司”)建设物流中心项目,并明确物流中心用地为工业出让用地。2007年1月至7月,零陵区国土资源局先后通过出让、划拨等形式给富达公司提供三宗土地,面积合21716.63平方米,由富达公司用于建设物流中心项目,零陵区国土资源局为该三宗土地办理了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2007年9月28日,富达公司以物流中心三宗土地入股经营,成立永州市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达公司”) 并向零陵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将三宗土地的用途变为综合用地。2007年10月10日,时任零陵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秦春林主持召开会审会,就物流中心三宗土地由工业用地变为综合用地手续问题进行会审。会上,秦春林违反规定,在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未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的情况下,同意三宗土地按基准地价的25%补交土地出让金157.939万元, 土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综合用地。

  2018年4月9日,零陵区国土资源局向坤达公司下达《土地出让金追缴决定书》,认定三宗土地用途变更为综合用地,实际应补交土地出让金716.3809万元,还应追缴土地出让金460.91285万元。至今,该项目用地并未用于建设物流中心,而是进行了上海花园小区商品房开发。秦春林滥用职权,造成土地出让金损失460.91285万元,对此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14日,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秦春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市各级行政审批单位要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审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解决自由裁量权过大和“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审查调查力度,对违规违法行政审批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警示一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尹纪轩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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