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5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谭刚平 刘瑰)三名年轻男子通过创建“斗牛”微信群聊,两个多月时间,以抽取管理费的方式非法获利达38万余元。日前,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开设赌场罪的谷某依法批准逮捕。
谷某,29岁,2018年3月15日以来,与肖某、陈某一起组建微信群聊,召集社会参赌人员100余人,通过第三方游戏平台“快乐牛牛”进行网络赌博,从中牟利。肖某、陈某每天对微信群中的赌博人员进行结算,按照“快乐牛牛”游戏平台的输赢分数以每分两元结算,抽取赢家分数10%的管理费,赢家200分以上开始抽取,最大赢家抽取80元封顶,其余赢家抽取20元到40元不等金额的管理费,每天抽取管理费的总额可达7000至10000余元,至5月23日被抓获时,犯罪嫌疑人谷某非法获利金额达38万余元,谷某每天支付肖某和陈某500至1100元不等的工资。
该办案检察官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该案主犯谷某以营利为目的,召集参赌人员聚众赌博的行为,非法获利金额达38万余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涉嫌开设赌场罪。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谭刚平 刘瑰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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