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祝明亮)近日,桃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易某某因不想离婚,于是想出了毁妻子容的坏主意,故意咬伤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易某某和被害人黄某于2017年6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不和,被害人黄某提出离婚。2018年2月6日11时许,被告人易某某与被害人黄某在桃江县政务中心会面后,被告人易某某冲上去用牙齿咬伤被害人黄某鼻部。经鉴定,被害人黄某系外力致右侧鼻翼及鼻尖缺损,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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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凌如 祝明亮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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