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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7月10日起可申请助学 今年将统一申报途径

来源:红网 作者:株教宣 编辑:于佳丽 2018-07-06 10: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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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株洲7月6日讯(通讯员 株教宣)7月4日,2018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活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会议商定了本次活动的资助对象、资助条件、资助标准、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等事项。会议由市教育局局长吴安浩主持。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决定,株洲市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今天启动。申请资助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10日。

  申请资助一律归口就读学校

  今年参与金秋助学活动的主办单位有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开发和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等15个单位。联席会议决定,由15家单位联合成立株洲市助学组委会,由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建之,副市长杨胜跃同志担任组长。

  为确保精确资助,保障公平公正公开,今年将统一申报途径,即申请资助一律归就读学校。从前期摸底情况看,全市目前共有1541名学生有申请资助意向。但是,最后的资助对象确定, 将以所读学校老师家访以及审核的结果来决定。

  家庭特别困难学生连续资助四年,“四有家庭”一票否决

  “金秋助学”资助对象为,具有株洲户籍,在株洲就读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并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株洲务工一年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外来人员考取大学的子女)。家庭一般困难的学生,可以享受一次性5000元入学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连续资助四年,每年资助5000元,共2万元。

  为了确保精准资助,今年推出 “四有家庭”一票否决规定:有两套商品房、有消费用小汽车(非谋生用)、有自有商铺(非租用)、父母双方有正式工作(财政供养、企事业单位),但家庭遭遇突发事故的除外。

  联席会议决定,今年将不举办全市性的助学金资助发放仪式,而是由各举办单位根据各自的要求决定是否举办小型的助学仪式。

  建立可持续性帮扶机制,传递大爱

  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在会上要求,严格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王建之指出,2018年“金秋助学”工作执行“六统三分两做到”标准:“六统”,即统一时间节点、统一资助条件、统一申报途径、统一资助标准、统一对象公示、统一召开座谈会。“三分”,即主办单位分别认领资助学生、分别对拟资助对象进行走访核查、分别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反馈,建立可持续性帮扶机制。两做到:做到应助尽助,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做到资助款项按时送达学生手中。

  王建之指出,各主办单位要做好受助学生的跟踪反馈,让每一个受助学生懂得感恩,把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社会各界的真心关爱,转化为感恩社会、回报桑梓的强大动力,让真情大爱在株洲一直传递下去。

  “大爱株洲 金秋助学”活动是株洲市举办的捐资助学慈善公益品牌项目。该活动旨在保证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失学,由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局等联合相关单位及社会力量共同开展,到今年已连续举办了15年。

  2018年“金秋助学”,哪些人符合资助条件?怎么申报?如何审核?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资助: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城乡低保户子女;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4.家庭困难职工子女(要求加入工会组织),家庭困难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求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5.因家庭主要成员中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等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

  6.年人均收入低于3千元的特困家庭子女;

  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8.家庭经济困难党员子女;

  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团员干部;

  10.其他有关政策明确规定需要给予特殊救助的学生;

  怎么申报?申报工作统一归口学生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2018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请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提供《2018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报材料清单》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逐级上报。

  如何审核?所有申报资助的学生必须经过入户调查、学校初审、县级复审、市级会审、录取核实、家庭财产信息核实、媒体公示等相关程序。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2663680。

来源:红网

作者:株教宣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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