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刘小青)上课与同学讲小话,不少人学生时代都有过这样的调皮经历。然而衡东的一名学生却因为讲小话被班主任扇耳光,造成外伤性神经耳聋。近日,祁东法院归阳法庭审结了这起教师体罚学生纠纷案,因为老师教育方式欠妥,学校需赔偿4万元。
原告段某系祁东县某中学学生,被告罗某系其班主任。2017年9月27日下午5时许,段某在课堂上和其他四名同学讲小话时被罗某发现,罗某在其办公室训斥、辱骂五名学生,又让五个学生排队轮流让其扇耳光。原告被打后,右耳边红肿疼痛,无法坚持上学,经鉴定为外伤性神经耳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罗某、祁东县某中学赔偿。
祁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罗某采取体罚方式要求学生排队受罚,亵渎了人民教师起码的行为规范,侵害了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且对学生身体造成损害;被告祁东县某中学作为义务教育机构对其教师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对原告段某的损害后果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判决被告祁东县某中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4万余元。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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