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12日讯(记者 郑涛)2017年,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严厉打击炒房行为,长沙市对非长沙户籍但在长沙工作的购房者,明确了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条件。但2017年6—8月,数名房产中介为牟取暴利,为400多名无购房资格者伪造、买卖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制造了一批批伪刚需者。2018年7月12日,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7年,长沙先后出台了“3.18”“5.20”“9.23”三轮调控政策。2018年推出“6.25”调控新政,被称为史上最严房产调控政策,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市外迁入人员户籍管理,严格审核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
其中“5.20”限购政策明确规定:“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
两位无业人士杨某仁、周某看到政策的规定后,似乎看到了巨大的商机。两人通过伪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完税证明》,并以4500—90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以供无购房资格的外地户籍购房者在长沙购买房屋。
在买卖《税收完税证明》过程中,为进一步谋取暴利,两人发展吴某辉、周某满作为下线,吴某辉、周某满分别与在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的唐某、石某林、肖某维、易某、吴某联系,由他们向无购房资格的外地购房客户以“代缴”的名义推销个人在长沙市连续12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完税证明》。
房产中介唐某、石某林、肖某维、易某、吴某经过系列推销《税收完税证明》,于6月底,将400余份购买《税收完税证明》的名单通过微信发给杨某仁,其再将收集的名单统一发送给周某,周某再将名单发送给邓某(另案处理),由邓某伪造出《税收完税证明》后,再将该证明依次发给周某、杨某仁、吴某辉、周某满、唐某、石某林、肖某维、易某、吴某等人。
2017年8月底,湖南省税务系统升级,杨某仁、周某为了让给购房客户补缴工资个人所得税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购房资格审核,由杨某仁与湖南省涟源市地方税务局干部何某及其妻子周某(另案处理)取得联系。
在何某、周某的协助下,由周某使用长沙市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詹某的管理账号,利用何某工作用的税务系统内网电脑侵入税务机关金税三期税务征管系统,修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信息,伪造上述人员个人在长沙市连续12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并因此获得《税收完税证明》。杨某仁通过微信转账先后向何某、周某支付报酬2万元。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对杨某仁、周某、吴某辉、周某满、唐某、石某林、肖某维、易某、吴某等9人提起公诉。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于今日公开开庭审理,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焦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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