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17日讯(记者 彭双林 实习生 邹洪利)7月17日,湖南省经信委召开《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听证会,听取来自省内各有关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相关研究机构、律师、专家及社会公众代表等18人的意见建议。
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为了顺应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湖南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
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后,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要求各地区落实法律实施主体责任,抓紧开展本地区中小企业地方立法工作,确保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有效实施。
同时,随着湖南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2006年10月1日颁布的原《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虽对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部分内容较为原则性、不够细化,操作性不强,已经不能适应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新形势。
《实施办法》(修订)共有33条,对湖南省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服务措施等都进行了具体规定。
当天的听证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18名听证代表依次进行发言陈述;在发言陈述阶段结束之后,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和法律专家等对代表们所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初步的回应和说明;最后由各位代表自由发言和辩论。
湖南省经信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熊琛表示,将认真汇总研究听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办法》(修订),着力推动下步工作,为促进湖南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邹洪利
编辑:焦炬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