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18日讯(记者 卢欣)18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决定开展2018年城乡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行动以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按照省委、省政府《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要求,2018年全省消除150个黑臭水体,其中地级城市33个、县级城市76个,乡镇41个,全面推进891个村庄黑臭水体整治。
督查内容包括检查黑臭水体整治过程中,各地在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分解、制度建设和整治情况督导等方面工作情况;“河长制”落实情况;对黑臭水体整治实质性措施进行现场检查;关注是否存在非法排污口,是否存在企业超标排污或偷排问题,是否实质性解决了城镇污水直排环境的问题;沿河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措施是否有效落实。
另外,公众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为是否消除黑臭的首要依据,公众评议满意度不符合要求的,核查水质监测报告。现场仍然存在疑问的,再次组织开展公众评议,督查组回访不少于10份调查问卷。对整治完工的水体,在现场督查过程中重点检查河面有无垃圾、浮油等影响水体观感的漂浮物,并记录是否达到大面积漂浮物的标准。
2018年从6月份开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每季度组织对各地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次督查对象包括14个市州且每个市(州)抽查不少于2个县市(含乡镇)。2018年四季度对各市州村庄黑臭水体进行督查。
来源:红网
作者:卢欣
编辑:焦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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