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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河长办、省检察院公开回应8条网友写给河长的留言

来源:红网 作者:肖凤姿 见习记者 陈达元 编辑:高芹 2018-07-24 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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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湖南省河长办、湖南省检察院回复8位网友的留言

  红网时刻7月24日讯(记者 肖凤姿 见习记者 陈达元)7月23日,网友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河长提交的8条留言,在湖南省河长制办公室、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积极交办下有了回应。留言涉及非法养殖、违规捕鱼、桥梁维修等老百姓关注的河流热点问题。

  留言精选如下:

  【网友留言】:靖州县新厂镇八亚村河道内天天有不法分子电鱼

  靖州县检察院回复:收到网友留言后,靖州县新厂镇相关部门加大了日常巡查力度,特别是对八亚村等重点水域,对发现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查处。对此,新厂镇政府加强了宣传力度,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村民自治的积极性,组织辖区内各村民委员会制定“村民护渔自治条约”,让村民自觉、主动参与保护渔业资源。

  目前,靖州县新厂镇大部分河流都有镇村进行综合管理,电鱼毒鱼现象明显减少。新厂镇政府通过积极与县畜牧水产局进行衔接,针对重点水域、突出问题开展了联合执法。

  【网友留言】:澧县如东镇马公湖被人非法投肥养殖,水质污染严重

  澧县检察院回复:5月23日,澧县河长办调度澧县水利局、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如东镇政府、马公湖承包业主及马公湖、如东自来水厂现场进行了调查。经查,马公湖位于如东镇,由如东镇政府负责日常监管。2014年澧县水功能区划将马公湖划定为饮用水源区,作为饮用水源的备用水纳入管理。澧县人民政府在马公湖设立了警示标志牌,安装了水功能区监控设施。

  网友反映澧县如东镇政府将马公湖发包给刘某洁承包养殖情况属实。合同签订于2003年1月1日至2022年农历腊月二十三,有效期限20年。网友反映刘某洁投肥养殖尚无证据证明,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并未发现投肥现场。水质经取样监测为Ⅲ类,符合饮用水源标准及目标管理水质。网友反映监控设置未正常运行情况属实,相关部门已实施维护抢修,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网友留言】:请求湘乡市政府修复岐山村洪水冲断的桥梁河堤

  湘乡市检察院回复:经查,湘乡市翻江镇岐山村二座桥梁,水利部门已立项,即将重修。但受道路条件制约,钻机进入难度大。对此,湘乡市检察院将继续予以关注。

  【网友留言】:恳请资兴市政府紧急制止东江河猖狂电鱼的违法行为

  资兴市检察院回复:今年以来,资兴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渔政大队已在东江湖流域查处电鱼、网鱼等非法捕捞行为21起,均作了行政处罚。资兴市检察院与渔政大队数次沟通后,渔政大队反映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以未办理过同类案件为由,不接收案件。目前,资兴市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局在跟进这批案件的处理,拟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作立案监督。

来源:红网

作者:肖凤姿 见习记者 陈达元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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