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26日讯(通讯员 田娟)7月24日,湖南省泸溪县公安局出台了《落实公安民警“二十个不准”的七条规定》,这是泸溪县公安局规范民警工作纪律及交往行为的又一道“高压线”。
“七条规定”从规范上下级交往、同志间交往、社会交往,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违反规定,情节轻微的,由局督察大队通报,相关局领导进行约谈;情节严重造成违纪的,移交驻政法部门纪检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处理。
全省公安机关政治建警工作开展以来,泸溪公安根据省州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最快的速度、最浓的氛围、最严的举措强力推进政治建警,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沅水铁军”。
泸溪县公安局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及作风建设“五个带头”、正风肃纪五个严禁、外出审批(报备)及进一步加强会风会纪、禁止饮酒等一系列规定,在全局营造出遵纪守规、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生态氛围,上半年没有民警违法违纪发生。
深入开展政治建警工作全方位督察。局督察大队、政治建警办针对队伍工作作风、会风会纪、落实政治建警规定等方面开展督察16次,对发现的问题苗头党组及时听取专题汇报,对有违规违纪倾向的民警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工作后进单位在局务会上进行表态发言。
把加强新时代政治建警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用政治建警凝聚警心,使全局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上半年,全县刑事破案率达73.68%,同比上升13.81%,其中,现行破案率达52.6%,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139人,破获命案1起,抓获潜逃11年的命案逃犯1名,继续保持了命案全破;打击涉恶团伙4个,抓获39人,刑拘21人。上半年全省民调排位全省第13名,全州第1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来源:红网
作者:田娟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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