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26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李庆辉 肖霞)7月24日上午9时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原告张吉祥诉被告安化县人社局、第三人奎溪镇中心学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一案在桃江县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这是益阳市实行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以来异地开庭审理的第一案,桃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担任审判长,敲响了第一槌。
法庭上,原告张吉祥诉称,其父张泽让系安化县奎溪镇中心学校教师,2018年1月11日张泽让在学校值班时突发疾病昏倒在办公室内。后经安化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原告向安化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安化县人社局作出了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原告不服该决定,遂提起诉讼。
被告行政首长、安化县人社局局长邓生本出庭应诉。
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就原告之父张泽让应否认定为工伤以及被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庭后,合议庭休庭进行评议,审判长宣布择期另行宣判。
“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是一项重大的司法改革举措,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桃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雪平表示,“自2018年7月1日起,桃江县法院根据益阳市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相关规定,开始集中管辖赫山、沅江、安化三地法院原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突破了以往由辖区法院审理辖区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摆脱了司法审判可能受辖区干扰的情况,进一步增强了行政相对人的诉讼信心,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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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李庆辉 肖霞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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