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姝)近日,长沙市食药监发布《2018年长沙市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推动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严厉查处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长沙市食药监决定于8月至10月底在全市深入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长沙市食药监2018年上半年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信息,化妆品占比颇高,甚至涉及“祖马龙”“雅诗兰黛”等知名品牌。今年6月,市食药监对罗崇能(长沙市岳麓区莎德化妆品商店)进行了行政处罚,因为该公司销售未经检验进口的化妆品,如部分祖马龙香水,雅诗兰黛眼霜、精华露,菲拉格慕香水等。今年4月,雨花区川娜化妆品商行因销售的AINUO(爱诺)男士香水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被行政处罚。
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化妆品普及面广,和消费者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既是规范市场所需,也是消费者所盼。
此次整治涵盖面广,以大中型商场百货、超市、批发市场、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机构、网络销售化妆品平台等具有代表性化妆品经营单位为整治重点对象。长沙市食药监要求各区县(市)局负责完成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覆盖率不少于25%,随机抽查辖区内1家大中型商场百货、1家化妆品专卖店、1家美容美发机构、1家化妆品网络平台。整治将重点针对经营进口化妆品、网络销售化妆品及2017年总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抽验化妆品发现的问题产品。
如何严查
经营环节 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持有有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有效批件,并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等。
使用环节 摸清辖区内美容美发机构底数,督促美容美发机构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美容美发连锁机构是否有擅自配制使用化妆品、经营过期化妆品、经营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等违法行为。
网络销售环节 摸清辖区内网络销售化妆品的平台底数,督促其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是否存在经营过期化妆品、是否经营未取得进口批件的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营虚假夸大化妆品、是否经营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等违法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李姝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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