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7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黄旭 魏宇)近日,一起拖欠非婚生子抚养费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湖南省望城法院依法传唤,其六旬母亲闻讯后代为支付了抚养费。
2014年,小唐在父母未婚同居期间出生,后父母因情感问题解除了同居关系,小唐随父亲唐某生活,母亲李某一直未承担抚养义务,2017年小唐将母亲告上法庭。望城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李某支付小唐每月生活费600元,期限从2017年12月起,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并承担小唐教育费、医疗费(需正式票据)的一半。
判决生效后,李某迟迟未支付抚养费。2018年6月,小唐父亲代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和李某联系未果。近日,执行干警主动上门来到李某住所地,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李某依旧以收入低为由拒绝履行,李某消极的态度以及家事纠纷特有的复杂性让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考虑到亲情关系的维护和修复等问题,执行法官没有立即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而是联系到李某的近亲属,向他们通报了案件情况,告知了李某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李某母亲闻讯,主动来到法院代李某支付了抚养费,母亲还告诫李某,只有尽心抚养方能维系亲情,作为妈妈应当积极承担抚养责任。执行法官也再次向李某释明: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成年为止。通过母亲的告诫和执行法官的释法,李某表潘然悔悟,表示今后将按时支付抚养费用,承担起母亲的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黄旭 魏宇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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