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0日讯 大学刚毕业就找到了令人羡慕的工作,株洲的张某最近却差点因为之前的一起交通事故丢了工作。两年前他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人,之后迟迟没有将该承担的费用付清,被法院限制了高消费,赶去广州上班却坐不了高铁。近日,张某的父母把余款送到了法院,对张某的高消费限制得以解除。
2016年7月,张某在暑假期间,无证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将正在过马路的莫某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后莫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赔偿莫某各项损失共计59242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义务,莫某于2017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张某的父母代张某向莫某支付了3万元赔偿款后不再履行剩余债务。执行法官多次敦促张某及其父母履行债务,但张某及其父母置若罔闻。为此,执行法官向张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前几天,刚找到工作的张某准备买高铁票前往广州报到上班,却发现已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高铁车票。张某十分着急,急忙找到法院执行法官希望能够解除对他的限制,其父母筹集了3万元执行款送到法院。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盘利斌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盘利斌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