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0日讯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今天通报了今年7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CPI)运行情况,数据显示,7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涨幅与上月持平。1-7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平均上涨1.7%。
今年以来,湖南CPI始终保持较低水平增长,物价涨幅总体温和,已连续第5个月CPI涨幅处于“1时代”。7月份,城市、农村均上涨1.6%,食品价格下跌1.5%,非食品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2%。
在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只有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0.7%,主要因素为猪肉价格下降12.1%,影响CPI下降约0.38个百分点。
7月份,交通和通信、居住、医疗保健、衣着价格分别上涨4.3%、3.5%、2.6%、2.2%,均高于全省CPI平均涨幅;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以及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相对温和。
据测算,在7月份1.6%的CPI同比涨幅中,上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因素影响约为0.91个百分点,约占56.9%,新涨价因素影响约为0.69个百分点,约占43.1%。
■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张蜜
实习生 刘孝敬 周哲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成辉 刘孝敬 周哲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