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刘雪芬)一些人对“野味”的嗜好,让不法分子结伙成团,铤而走险地干起见不得光的“地下生意”。
日前,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通过审查,对犯罪嫌疑人侯某森依法提起了公诉。
经审查,2018年1月24日,被告人侯某森从他人手中收购的5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通过大巴车运送至长沙汽车南站给易某辉(已起诉)。易某辉收到上述5只鸟类后,电话告知侯某森,并通过微信支付给侯某森货款。经湖南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5只鸟类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在本案中猫头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属于法律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侯某森以盈利为目的,非法收购、售卖猫头鹰,已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检察机关遂对其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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