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7月空气优良率达99.1%
本报8月14日讯 省环保厅今日发布全省7月份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2018年7月,全省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14个市州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1%,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吉首空气质量最好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7月份,全省市州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1%,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PM10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7%。
长株潭区域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8.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比上升5.4个百分点;除PM10和CO以外,长株潭其余污染物浓度均高于全省均值。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城市(从第14名到第12名)依次是:娄底、湘潭、长沙和郴州市(并列);相对较好的前3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是:吉首、张家界、永州市。
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水环境质量方面,7月份,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省控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22个、占93.3%,同比减少1.2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20个、占5.8%,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0.9%,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
同时,全省29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监测结果为全部达标,水质达标率100%。“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50个断面达到年度考核目标,10个断面未达到考核目标,同比增加1个断面。
■记者 和婷婷 实习生 蒋湘云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和婷婷 蒋湘云
编辑:王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