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丽安 实习生 廖芷姗 通讯员 秦梦)8月17日,记者从湖南省国土厅获悉,近日,省厅出台《关于全力服务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从规划统筹农村用地指标、完善农村土地权能、创新农村土地利用政策、服务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提高乡村振兴服务水平等五个方面明确了20条政策措施服务促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
《意见》明确,要加强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统筹。每年安排15%左右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保障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民建房等合理用地需求,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或小微创业园、休闲旅游康养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各地开展农村废弃、低效、闲置土地清理与利用,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的,享受按原用地性质管理的5年过渡期政策,成效显著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要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村空心房、废弃建设用地整治复垦。鼓励经济发达地区购买使用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增减挂钩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将增减挂钩项目周边的空隙地,在尊重村民意愿和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与增减挂钩项目分开同步立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分开同步验收和报备,新增的耕地指标可用于占补平衡。
《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优先保障乡村旅游用地、支持特色小镇用地、支持数字乡村建设、全力助推脱贫攻坚、进一步简政放权五大具体“优先”举措。
来源:红网
作者:陈丽安 廖芷姗 秦梦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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