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23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叶飞艳 王元元)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机关事保中心”)日前发布通告,提醒省本级原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原试点”)参保单位,要尽快做好原试点参保人员个人缴费确认和转移接续工作,并公布了最后一批需要核对缴费信息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名单共涉及122家省本级参保单位的4157名参保人员(主要为1995年以后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原试点但已停止缴费的人员)。
据悉,根据有关规定,我省原试点办法已于2014年10月1日废止。参加原试点但不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制度参保范围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省人社厅《关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与企业养老保险衔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97号)要求,转移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省机关事保中心提醒,省本级原试点参保单位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确认和转移衔接工作,以更好地维护原试点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仍未领取个人缴费核对数据的参保单位,需尽快至省机关事保中心服务窗口领取。省本级原参保单位已不存在的,由其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申请办理。原试点参保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已不存在的,原试点参保人员本人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申请完成个人缴费确认,后续的转移、补缴等通过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办理。
省机关事保中心还公布了省本级原试点个人缴费确认和转移衔接咨询电话(0731-8490030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银艳 叶飞艳 王元元
编辑:王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