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家住长沙市芙蓉区的小黎(化名)网购了一样东西。小黎的收货地址是小区的菜鸟驿站,快递快到收货点时,由于地址有更新,她便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对方提出了一个令她无法接受的要求:加收10元的“上门配送费”。事后,小黎投诉了对方,并在微博上分享了此次不太愉快的收快递经历。
目前,快递员已被罚款了150元。
顾客:送货上门被要求另收上门费
8月26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了小黎,她说这个快递来自广州,由于中途物流发生运送错误,用了近一周才到长沙。
8月25日,快递终于回到了长沙。看到物流信息后,小黎联系上了负责配送的快递员,“提前给他发短信告知地址,他说不送。”小黎告诉记者,小区的代收点菜鸟驿站关门了,而自己之前并不知情。“他直接给我放在了别的地方。”在没有电话和短信通知的情况下,小黎得到了自己订单已经签收的消息。
小黎了解到,“5月1日新出台了个政策,施行送货上门的。”她以此为依据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却遭到对方拒绝,“还说如果硬要上门要加收十块钱的上门费用。”
小黎最终拒绝了10元“上门费用”的要求,而快递员也没有送货上门。他将快递放在了小黎知道的原“驿站”后离开。
事后,小黎拨打了圆通快递的电话对该快递员进行投诉。
快递员:订单上未写要送货上门
为何快递员会提出加收10元“上门费用”这一要求?是否快递单上所写的地址距离小黎要求的地方有较远距离?26日,记者联系上了当天的派送员易先生。
易先生介绍,小黎订单上的地址是其所住小区的菜鸟驿站,但现已变成了电器维修点,而小黎当时不清楚小区新驿站的位置。“她要求我送货上门。但是写的地址是菜鸟驿站,我当然就放在菜鸟驿站。”
易先生称,一般情况下,如果客户的包裹是大件而本人又不方便拿时,会向对方收取一定的上门费用。当然,这是在征求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如果对方不愿意出钱,自己不会强求。记者询问小黎的快递多大时,易先生坦言:“大概巴掌大小。”
当天,记者联系上了圆通快递长沙市东站的一名客服人员。
该客服人员表示,公司有明确规定,在派送过程不允许存在快递员另行收费现象,一经查实将会对配送员实施一定的处罚措施,罚款金额在100至1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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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违规
2018年5月1日,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开始施行,针对“快递员是否可以拒绝送货上门”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称,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反规定。
《条例》中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送货上门”的相关规定。
实际上,各大快递公司的实施情况如何?记者询问了几家快递公司。
记者走访中发现,虽然几家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对此规定表示“知情”或者“听说过”,但是具体实行情况还是有不同。
其中一家表示公司要求“百分百实行送货上门,亲手交到顾客手上”,然而还是会经常遇见顾客不在家,或者当时不方便接收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快递员跟顾客联系,在对方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放在指定地点。“一般是快递柜或者小区物业。”
潇湘晨报记者 骆一歌 长沙报道
来源:红网
作者:骆一歌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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