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3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黎棠 通讯员 吴敏胜)8月30日,由华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全国首例破坏国家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在华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4名被告人均因非法捕捞东洞庭湖中国圆田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物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赔偿因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
经查明,2018年3月至4月,在国家明文通告的洞庭湖禁渔区和禁渔期内,被告人陈某友、刘某华、张某平、彭某学分别携带自制捕捞工具,多次前往位于华容县注滋口镇新沟闸大堤外的东洞庭湖二围子水域,非法捕捞国家水产种质资源物种中国圆田螺。截至案发,华容县渔政和公安执法人员在4人查获现场收缴的中国圆田螺总重量达1484.5公斤。
庭审中,检察机关公益起诉人对4名被告人非法捕捞导致东洞庭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水域生态系统造成的损害进行了全面举证,提交了需要投7422.5公斤螺蚌,22.3万公斤苦草和丝藻才能达到修复标准的诉讼评估。法庭最终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6个月至1年不等管制,判处赔偿生态修复费用共计18100元。4人均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费用。
来源:红网
作者:黎棠 吴敏胜
编辑:李丽 实习编辑 廖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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