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6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江珊 王伟凤)日前,茶陵县检察院控申科与侦监科积极联动,妥善处理了一起告急集体访。
信访人陈年某系张许某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9月6日上午9时许,陈年某、陈某某等10余人来到茶陵县检察院集体上访,对该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的对张许某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服,认为其医疗费用未赔偿,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张许某。来访群众情绪激动、人数众多,且拒不离走、拒不听从办案人员的解释,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办公秩序。
控申科高度重视,迅速采取多项措施处置陈年某、陈某某等人集体访。由主管检察长接访,按照集体访接待有关规定,告知信访人派出5名代表进入接待室详细反映问题,并及时与侦监科办案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诉讼过程。获知此案因证据不足而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已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后,接待人员详细向信访人解释了该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及相关办案工作程序,通过释法说理,信访人对检察机关不捕决定表示理解。
随后又通知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和办案单位的领导参加接访,当场向陈年某、陈某某解释案件办理情况。针对信访人要求赔偿的问题,告知其可以双方和解、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直接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紧接着,检察机关主动联系犯罪嫌疑人张许某,说服犯罪嫌疑人张许某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支付3万元赔偿款给被害人陈年某。
经过一系列工作,信访人陈年某、陈某某情绪逐渐缓和,接受了检察院的建议,并对茶陵县检察院的规范执法行为表示认可。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江珊 王伟凤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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