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姝) 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团,是否应当承担全损?中秋小长假、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出境游将成为出游的热选。针对出境旅游的特点,长沙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两起投诉案例,提醒消费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游客张女士通过湖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报名参加8月17日至25日的南非游,但因为自身护照问题导致未能成行。对此,旅行社判定为全损,拒绝张女士要求退还10830元全款的要求。张女士很不理解:“未出行怎么可能是‘全损’?”长沙市旅游质监所方面表示,游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能及时检查个人证件,存在失误应承担责任。
按照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游客解除合同,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必要费用包括组团社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和旅游行程中已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经协调,旅行社最后退还客人未产生费用35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李姝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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