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周勤悦)出门在外,最怕不识路,碰到热情的指路人会万分感激。但是,竟有不法分子打起了这些好心指路人的主意。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
今年1月11日14时许,董某、罗某驾驶摩托车来到长沙县安沙镇附近,发现唐某独自一人在路边行走,遂以寻找购买竹子处为由,诱骗唐某坐上摩托车,随后,董某坐在唐某身后,用刀片将唐某上衣口袋划开,盗得一部分财物。因下车时,余钱掉在地上,唐某意识到被盗,董某、罗某遂将盗窃的财物丢弃逃跑。
据查,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间,被告人董某、罗某等3人多次以问路等名义,将老人诱骗上摩托车,趁机窃取老人钱物。
目前,被告人董某、罗某等3人因涉嫌盗窃,一审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罚金,并被责令退赔盗窃钱物。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周勤悦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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