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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挖一棵香樟树差点判了刑 长沙县对村民进行了科普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周勤悦 编辑:李丽 2018-09-19 16: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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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9月1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周勤悦 通讯员 唐双燕 朱紫英)“我做错了,我不该非法收购香樟。”9月17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在长沙县开慧镇开慧村村部,对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缪某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

  原来,在长沙县开慧镇枫林市村咀上屋组,钟某某家的责任山上,有一棵野生樟树,虽然不大,但是五杆连株。吴某某认为此树寓意“五子登科”,想要移栽至其正在筹建的农庄,缪某知晓后,便帮忙联系钟某某商量购买事宜。最终,缪某以500元的价格收购了该棵樟树,1500元卖给吴某某。2017年12月,吴某某、缪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树运回吴某某的农庄进行栽种。

  经湖南省野生植物专家鉴定,吴某某收购的樟树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香樟。吴某某、缪某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实地走访发现,在山林茂密的长沙县北部乡镇,香樟更是普通,几乎无人知晓香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更不知道收购一株这样的珍贵树木就涉嫌犯罪。村民不知法导致违法,是案发的主要原因。

  9月17日上午,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宣布,向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缪某做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对当地村民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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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凌如 周勤悦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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