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8月我省执行到位500多亿,法官提醒远离“执行不能”
本报9月21日讯 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15.4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05.26亿元,分别同比上升57.28%、14.15%。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年以来3次对我省法院“决胜执行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这是记者从省高院今天召开的“正确认识‘执行不能’暨‘执行不能’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全省三级法院均成立了“决胜执行难”战役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层层签订“军令状”。省高院院领导带队,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多轮次全覆盖督导检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执行质效落后的法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调岗换人,目前已有15个法院被黄牌警告、4名基层法院副院长被调整分工、5名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被免职。
新闻发布会上,法官提醒,个人或单位在做出法律行为前,应把握和面对“执行不能”的法律风险。法官介绍,要远离“执行不能”,首先当事人要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在法律行为成立前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通过担保、抵押等方式降低风险,减少执行不能出现的可能性。二是诉前、诉中及时申请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明确财产进行保全,可以大大降低可能存在的执行不能风险。三是提供法院无法查控到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号、有价证券、房产信息、外币账户等。四是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法院将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欧嘉剑
实习生 郎玲 孙玲芝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欧嘉剑 郎玲 孙玲芝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