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 通讯员 陈卓韬 尹世禄 永州报道
2018年8月30日,湖南省纪委监委《三湘风纪网》通报了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查处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停路村2017年“五小水利”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左孙富作为县水利局安排的项目质量监管责任人,县二中副校长陈其戬作为停路村第一支部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未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导致项目建设中有160米渠道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构成违纪。
2018年5月21日,江华县纪委分别给予左孙富、陈其戬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很少监管却“验收通过”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停路村2014年被确定为贫困村,2017年退出贫困村。根据贫困村退出标准要求,各贫困村需建设一定规模的水利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等。
2017年9月,沱江镇停路村向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提交报告,申请县水利局扶持建设本村下地瑶至大山岭、长洞至小山脚渠道,渠道总长2631米,总投资289959元。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后,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将项目落实到乡镇、村,并签定了《项目施工合同》,明确了停路村村支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乡镇政府、县水利局和施工队伍等参建单位各自的工作职责。
在停路村渠道项目建设过程中,左孙富作为县水利局安排的项目监管责任人,陈其戬作为停路村第一支部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两人都很少到现场进行监管。
2017年12月12日,在渠道还有近300米未施工建设的情况下,根据县水利局的统一安排,左孙富组织乡镇、村委、施工队伍负责人对渠道进行了提前验收,出具了整个项目“验收合格”的意见。扶贫工作队长陈其戬未参加验收,但在验收表上,陈其戬委托工程老板蒋某代签字并表示认可乡镇、村委的验收意见。
随后,停路村委张榜公告“工程顺利完工”。2017年12月19日,县水利局申请县财政将工程款全部拨付给施工老板(按规定扣留5%质保金)。验收后,承建方将余下的300米渠道工程继续做完,但由于缺乏监管,导致约160米渠道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另有约20米渠道已垮塌。
查处:监管不力受党内警告处分
“这个渠道工程是‘豆腐渣拌屁’做成的。”2018年2月23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二天,有群众向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官方微信“瑶都清风”上传了一段视频,举报停路村新建的农村灌溉渠道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视频中,一个男子用脚轻轻踢了几下水渠的堤沿,石砂纷纷散落。
民生工程岂能如此敷衍?县纪委微信管理员及时将情况向县纪委领导作了汇报。
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蒋剑作出批示,安排第一纪检监察室组织调查组到现场开展调查。
“作为项目质量监管责任人,在停路村‘五小’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你是否对该工程进行了监管?”调查人员单刀直入地问。
“对停路村渠道建设项目我去得少,没有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面对组织的调查,左孙富、陈其戬均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对于扶贫队长、第一书记这一职务我没有好好珍惜、认真对待,对工作作风的问题忽视了。”在检讨中,陈其戬作出反省。
2018年3月18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对左孙富、陈其戬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2018年5月21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决定,分别给予左孙富、陈其戬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王欢 陈卓韬 尹世禄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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