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洞庭湖生态治理情况报告
“环保要从末尾治理走到前端”
潇湘晨报记者 张沁 实习生 戴盈红 谭梦颖 长沙报道
9月29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审议现场,委员们各抒己见,对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年9月,湖南将湘江保护和治理确立为省政府的“一号重点工程”,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目前正在扎实推进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省政府及时下发《关于开展洞庭湖区矮围网围清理整治的通知》,召开三次现场推进会。经过整治,湖区整体生态环境已有所改善。
“不希望再给未来欠账”
报告中提出了当前洞庭湖生态治理面临的困难,主要有4个方面:湖区水生业态转产转型难以在短期内奏效、湖区生态环境治理历史欠账较多、湖区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江湖关系改变导致洞庭湖生态净化能力变弱。
今年9月10日-1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向力力带队,分赴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石潇纯去往常德调研,在肯定了常德黑臭水体治理方面的成绩之外,发现“水乡缺水”现象严重。
“我们是在还历史的欠账,但在还历史欠账的同时,我们不希望再为未来欠账。”石潇纯建议,环保要从过去的末尾治理走到前端,“也就是说,在整个的城市规划布局、在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农村建设方面都要有环保的参与。”
建议设立专门管理机构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段林毅认为,洞庭湖的保护和治理当务之急,是要把破坏洞庭湖的破坏源找准,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要把造成新破坏的源头找准,落实好中央环保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加大治理力度。”段林毅表示,为更好地保护洞庭湖,应加大立法保护的力度,将洞庭湖的保护立法。
持同样意见的还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谢卫东,“要加快立法的进度,通过立法来保障和促进洞庭湖的生态环境整治和保护。”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蔡建和表示,“我们现在治理洞庭湖,是想让它清澈起来,让洞庭湖的水能够流动,造福百姓。”蔡建和认为,保护洞庭湖,应建立一个高度权威的管理机构,“现在洞庭湖的保护、发展、治理分散在各个部门,要把洞庭湖存在的问题解决好,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班子来谋划、考虑。”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袁云长也表示认同,“要成立专门的机构,组成专门的团队进行治理。从历史沿革、水文土壤、产业要求、长江治理整体布局等做一些科学的研究,系统的论证。”
来源:红网
作者:张沁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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