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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检察院:加强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张清彦 向晓玲 编辑:陈纲 2018-10-08 16: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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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0月8日讯(通讯员 张清彦 向晓玲)10月8日,据湖南省沅陵县检察院消息,该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有证据确实充分证明犯罪事实的前提下,以社会调查和讯问情况为基础,对在羁押状态下转变悔罪态度、自愿认罪认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其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将长期监禁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影响减至最小。

  沅陵县检察院坚持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审查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办案中严格把好年龄关,防止放纵犯罪或错误地追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同时,对羁押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以最大限度降低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率、起诉率。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思想沟通,消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思想顾虑,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用真心、耐心去感化,使涉罪未成年人认识罪行,真诚悔悟,增强其改过自新的信心。对不构成犯罪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既严格遵守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又充分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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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清彦 向晓玲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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