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王义正 长沙报道
据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调查的数据显示,“大棚房”占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农田,如不及时制止,对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可能会造成重大冲击,背离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有些还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仍凭“大棚房”问题蔓延,危害严重。
近日,湖南省农业委员会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
红网时刻记者注意到,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今年8月到12月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项部署。在部署会上,自然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昊作了动员讲话,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宣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库热西通报了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此次专项行动分为4个阶段:8月为准备阶段,9月到10月为排查清理及调研督导阶段,11月到12月为完善政策及查处纠正阶段,12月为工作总结及完善监管阶段。
三类情况是清理整治重点
根据《通知》,从9月至12月,湖南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理、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
红网时刻记者在《通知》中发现,此次“大棚房”清理范围主要包括三类:1、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和休闲度假设施等。2、在农业大棚内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3、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以稳定的耕地数量为保障,维护耕地的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大棚房”问题的蔓延,一定程度上对保证稳定耕地数量造成威胁,进而甚至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
内容细致用词严厉态度坚决
红网时刻记者还注意到,《通知》对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各个环节都做出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全面排查“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坚决整改、严厉打击”,对责任主体“严格执法”,对涉嫌骗取涉农资金改变用途的“坚决追回”,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务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一系列态度鲜明,口吻严厉的用词,让人感受到了此次整治“大棚房”问题的决心。
“大棚房”问题的真正解决并不是查处违法违规主体,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就算结束,最终是要让被破坏耕地恢复生产能力。《通知》同时提出了,要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以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
省市县三级同时发力动真格
《通知》内容显示,此次清理整治“大棚房”省、市、县三级分工明确,省级协调推进,市级督导检查、县级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为行动准备阶段,主要进行方案拟定、动员部署、土地核查、人员培训等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近一个月时间内为排查阶段,县级自查、市级汇总、省级审核,最后对各地清理排查情况进行调研督导,了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收集相关的政策建议;从10月中旬开始近两个月的时间为整治阶段,12月10日,各市州将“大棚房”清理整治情况上报省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市县级政府再根据省级反馈意见组织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题追责。
其中《通知》明确要求,要根据整治整改情况,集中通报和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例。对发现弄虚作假、对推进工作执行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对专项行动工作不到位的环节和整治不彻底的地区进行补课,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来源:红网
作者:王义正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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