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16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雷桂卉)只因他人瞪了一眼,男子手持酒瓶将他人头部砸成轻伤,日前,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刘某,22岁,无业社会青年,曾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平日混迹赌场。2017年11月17日上午,刘某在赌场里赌博输钱后便向被害人汪某借了3000元钱用于扳本,并承诺当日上午就归还,后刘某将借来的钱又输掉了。当日上午,汪某向刘某催讨借款,因刘某无钱偿还,遂双方发生争执并打架,被人劝开后,刘某当即借钱还给了汪某,但心里不服气,认为汪某让自己很没面子。
当日中午,双方共同的朋友周某为化解矛盾约双方见面,在周某讲和的过程中,汪某用眼瞪了刘某,刘某认为汪某不该瞪他,于是从衣服口袋里面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啤酒瓶砸在汪某的头部,将汪某的头部砸成轻伤二级。
检察官说法:
刘某无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雷桂卉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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