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20日讯(记者 张易)10月19日至21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201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长沙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湖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康为民等领导出席。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新时代环境法的新发展——流域(区域)环境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湖南师范大学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
20日上午,大会举行开幕式。作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对2017年研究会各项工作推进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展望了未来五年学会发展。
随后,康为民代表东道主湖南省法学会,详细介绍了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湘江、洞庭湖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并高度评价了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会长李爱年教授带领下,近年来取得的一系列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成果。
接着,谢勇站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视野上,号召各位与会领导专家,聚焦主题,充分认识会议重要意义;创新视角,着力增强会议研讨实效;放大收获,构建生态法治全新格局。
最后,任海泉代表中国法学会致辞,他指出,2018年是中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年,生态文明立法、执法、司法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步,今年的年会议题重要、意义重大,令人期待。
20日下午和21日上午,专家们还将分别就“流域(区域)环境法基础理论”“流域(区域)环境法基本制度”“国际法与比较法中的流域(区域)环境问题”“流域(区域)环境纠纷解决”“其他环境法理论与实务”五个分议题展开分组讨论,并在之后进行小组个人发言,由各组推选代表向大会汇报分议题讨论情况和成果。
此次会议的闭幕式将于10月21日举行,届时将对本次年会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并对研究会近阶段相关工作规划进行说明通报。
共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司法部门、环保组织的350多名环境资源法学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加此次大会。
来源:红网
作者:张易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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