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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帙恒 编辑:徐丹 2018-10-25 08: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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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湖南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就本轮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改革方案》对机构改革提出的总体要求、改革的鲜明特征、改革后机构设置情况等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问题,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湖南日报记者 周帙恒

  一、请谈谈本轮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

  答: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推进本轮机构改革目的在于,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共同富裕。

  二、《改革方案》对机构改革提出了什么样的总体要求?

  答:《改革方案》明确,深化机构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深化机构改革,要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省市县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促进各方面改革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发挥改革整体效应,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做出的“一带一部”区域定位、“三个着力”、“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我省本轮机构改革有哪些鲜明特征?

  答:主要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抓好本轮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我省《改革方案》从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五个方面,对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新组建和调整优化了一批省委重大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并明确了相关办事机构,加强了省委职能部门的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二是统筹各领域各层级机构改革。与以往机构改革主要涉及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不同,我省本轮机构改革既要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又要同步推进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涉及到省市县乡四级。其实质是对各类机构的一体优化、整体加强,是对机构职能体系的系统整合、调整重塑,是对运行机制的全面变革、科学完善,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

  三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我省本轮机构改革既着眼解决当前最突出的矛盾和短板,又注重构建基础性和长远性的体制机制框架,从而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在《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始终贯彻了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避免政出多门、权责不明、推诿扯皮。如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支综合执法队伍,能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错位、缺位、越位现象。

  四、本轮机构改革后,我省的机构设置总体情况如何?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有哪些?

  答:根据《改革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我省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党委机构17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规格为副厅级)1个。政府机构43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3个(副厅级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6个。

  着眼于加强党的领导,新组建了省监察委员会、省委财经委员会、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优化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省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省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着眼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组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省民政厅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省医疗保障局,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

  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组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商务厅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委和省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不再保留省地方税务局。

  着眼于提高政府效率效能,组建省自然资源厅,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委员会(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林业厅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省生态环境厅,将省环境保护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委员会(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省农业农村厅,将省农业委员会(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省应急管理厅,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管理局、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减灾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省司法厅,将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进行整合。优化省审计厅职责,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省林业局,将省林业厅的职责,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委员会(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

  五、《改革方案》对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有哪些部署?

  答:《改革方案》对统筹推进省人大、政协机构改革,群团组织改革,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深化市县机构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

  省人大机构改革方面,整合组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政协机构改革方面,组建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调整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相关工作职责。群团组织改革方面,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面向基层,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更好适应基层和群众需要。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方面,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面,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均纳入改革实施范围。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除中央明确省本级必须设置的执法队伍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不设执法队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乡镇设立综合性执法机构,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化市县机构改革方面,省政府机构职能划入省委机构的,市县相应划转。涉及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新组建机构,要上下一致抓好落实。严格市县党政机构限频管理,加大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力度,市县两级党政机构数额由省委实施严格管理。

  六、请谈一谈省级机构改革具体时间安排。

  答:中央对地方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时限要求,省本级机构改革在2018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本次省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先转隶、后三定”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严格对照中央提出的机构改革总时间表,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不拖延、不滞后。10月底前,完成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和综合处室集中办公及单位挂牌工作;12月下旬前,完成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12月底前,完成省本级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七、《改革方案》对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改革方案》对机构编制法定化重点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就是要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满足全省事业发展需要。二是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法规制度。就是要制定完善“三定”规定,加快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就是要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派出机构,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编制和职数。四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就是要严禁越权审批,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五是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就是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八、请问如何确保《改革方案》落到实处?

  答: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要全面对标中央层面机构改革“气势如虹、势如破竹”的力度和进度,在省委和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推进,忙而不乱、快而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组建工作专班,把机构改革举措落地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二要细化工作任务,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全省机构改革。三要稳妥有序推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稳定,积极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不断档、不漏空。四要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各项纪律要求,严守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守省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要求保证全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中明确的“6项纪律20个严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做到坚决查处,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帙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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