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26日讯(记者 张英)据三湘风纪网消息,近日,吉首大学出台了《吉首大学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领导干部的“八小时外”活动画圈圈,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工作之外。
吉首大学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要求,以及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该《办法》。
《办法》对“八小时以外”活动作了界定,将学校副处及其以上领导干部纳为监督对象,明确了监督管理的内容,并规定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不得发生的十种活动情形。同时,提出了自我约束、民主生活会监督、谈心谈话监督、干部考察监督、请示报告监督、党内日常监督、纪律监督以及家庭监督这八种监督方式。学校各级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承担主体责任,纪委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等多种方式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为确保《办法》入脑入心,学校将组织副处以上干部签订《吉首大学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活动自律承诺书》,帮助领导干部快速学习理解《办法》内容,并严格遵照执行,切实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来源:红网
作者:张英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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