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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检察:一场司法救助使被害人重获新生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通讯员 夏旭 编辑:高芹 2018-11-06 18: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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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6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夏旭)“感谢检察院挽救了我!我希望将来能成为帮助别人,有益于社会的人。”日前,芦淞区检察院检察长贺武夷带队来到被害人谭某的租住屋对其进行了回访,谭某激动地向贺武夷一行表示感谢。

  原来,2017年4月28日,租住在芦淞区江南商城的谭某等人在株洲市金融大厦路旁摆设“踩圈圈”赌博摊子,修某路过该处时参与 “踩圈圈”赌博输了600元,离开后感觉对方有诈,后修某等三人携带刀具在株洲火车站附近找到谭某进行行凶报复,持刀将谭某左手和背部砍成重伤二级,伤残七级。

  该案经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修某和付某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并限二被告人在该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一次性赔偿谭某损失共计人民币89903.2元。

  因该案成为被害人的谭某,就医花费了8万多元,双手残疾并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家中一儿一女均系在校读书的未成年人,谭某亦无固定工作与收入。由于两被告人曾多次被判刑,现均系正在服刑人员,不能给予被害人任何赔偿,虽经法院多次执行却没有结果,致使谭某一家的生活十分困难,度日如年。

  为了办理好该救助案件,芦淞区检察院坚持效率与质量并重的工作原则,在最短的工作日实现最优的办案效果,严格按照告知、受理、审查、走访、审批、发放六步工作法办理救助案件,深入被害人户籍地调查核实其家庭的真实状况,落实法院在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部门是否予以救助的问题,确保精准救助。

  在确定被害人穷尽诉讼途径无法获得经济赔偿且没有重复赔偿的情况下,决定对其救助金额较大的情形实行公开论证,实现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就被救助人谭某申请救助的情况向省、市级检察院领导、部门多次汇报,取得有力支持。

  2018年8月底,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向被救助人谭某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此次在对谭某进行跟踪回访时贺武夷了解到,在获得检察院给予的五万元救助款后,其在株洲市区盘下一家日杂超市,并用这五万元钱加上家中的一些积蓄用于进货,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家庭创造了较好生活。同时,谭某还高兴地告诉回访检察官,他的儿子在今年九月份参军,光荣地成为了一名战士。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通讯员 夏旭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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