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1月6日讯(记者 宋美君 通讯员 李钢彪)近日,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发布表扬通报,对在全省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单位进行表彰,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夺得桂冠,荣获第一名,喜获增拨15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自9月1日全省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衡阳公安交警部门扎实贯彻“8.27”全省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六个严禁”非常措施,高站位主动作为,强力推动“集中攻坚”向纵深部署;划红线聚焦靶点,强力推进“集中攻坚”措施落地生根;强调度以督促改,强力推行“集中攻坚”通报问责,取得了良好成效。
截至行动收官,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打击处理 “三驾”违法行为900起、非法载人5542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7535起、违规拖拉机上路行驶1551起、无牌、报废车上路行驶2245起,分别占全省打击总数的13.29%、14.1%、10.03%、12.38%和10.37%。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衡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交通事故预防持续发力,交通整治成效持续巩固,交管工作保障持续夯实,交通隐患治理持续推进,交管难点困点持续攻坚,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全市已连续19个月没有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
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将戒骄戒躁,全力以赴抓好今年岁末的公安交管工作,确保全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圆满收官。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李钢彪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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