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知道行为后果,我知道,被发现后肯定会负刑事责任,但我还是做了。”招架不住友人一口一个“好兄弟”“好朋友”的请求,原安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协警廖海锋铤而走险,为朋友醉驾被查的哥哥将血样“偷梁换柱”。最终,纸包不住火,因自己过了火的“仗义”,廖海锋被判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七个月。
在法槌落下的一瞬间,无尽的懊悔终化作泪水,从廖海锋的面庞上淌落。
“讲感情,够朋友”,这是身边同事和朋友对廖海锋评价最多的话。1987年出生的廖海锋性格开朗,爱交朋友。但恰恰是“够朋友”让他在人生的歧路上狠狠摔了一跤。
近日,安化县监委成立后移送司法第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经审判,廖海锋利用职务便利,帮醉驾人员偷换血样,对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人故意包庇,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七个月。
朋友哥哥醉驾找上他帮忙
2017年12月11日,刚从交警队加班回家的廖海锋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是他的好朋友谌某良。谌某良约廖海锋在一家烟酒店茶室见面。到了后,廖海锋发现,谌某良还带了他老兄谌某辉。谌某良说,当晚他俩一起吃饭,喝了点酒,饭后,谌某辉独自驾车先行离开,被交警查获了。
“谌某辉?酒驾?”廖海锋突然有了印象,因为晚上交警查酒驾,一中队抓了两个醉驾人员,其中一人就是谌某辉,执法信息的填写录入工作还是自己一手办理的。
随后,谌某辉央求廖海锋帮忙处理,建议他把自己的血样换掉。被廖海锋拒绝后,谌某辉说,他的驾照是A1A2证,平时就是靠开车赚钱,家里还有三个小孩,要是吊销驾照,五年之内都不能再考,全家将失去经济来源。最终,在谌某良一口一个“好兄弟”“好朋友”的请求下,廖海锋答应,试一试。
将血样偷梁换柱改鉴定结果
经过商量,他们准备采取调换血样的办法,解决问题——由谌某良负责提供自己的血样,廖海锋负责调换。为保证谌某良血液里的酒精浓度不为零,三人去了一家烧烤店,谌某良特意喝了几杯啤酒,随后到县中医院急诊室采集到了自己的血样。第二天一大早,谌某良将两管新血样交给了廖海锋。
“作为一名协警,你怎么做到瞒着全队的人换掉血样的?”调查组人员问廖海锋。廖海锋说,“我们没有专门的物证保管室,血样就放在食堂冰柜。我是内勤,随便找个时机就换掉了。”
偷梁换柱之后,交警中队把“谌某辉”的血样送去检测,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是醉驾。交警队于是把另一管血样又送去了检测,结果依然不是醉驾。交警中队只得提出消除谌某辉违法信息申请,做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警务网上巡查让问题显了形
今年3月,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运用网上督查系统巡查时,发现安化县交警大队在办理此案时,涉嫌存在徇私舞弊、执法不公等严重问题,要求益阳市公安局组织核查。4月9日,安化县公安局组织核查,在询问谌某良和谌某辉时,他们交代出了事情的真相。
办案人员称,廖海锋自2011年起就在安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担任协警,负责一中队的案件录入以及案件案卷整理和管理工作。七年来,他在工作中一直表现不错,领导对他也很认可,但这一次没有坚守底线,让一切化为乌有。
庭审时,公诉人对廖海锋说:“作为协警,正确行使公权,守住底线,这是工作基本原则。而在面临情与法的抉择时,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更是不可缺少的工作品质。希望你能吸取教训。”廖海锋哽咽着说:“我辜负了领导对我的信任,这是一个特别大的教训……”
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 通讯员 阳艳妮 益阳报道
来源:红网
作者:王欢 阳艳妮
编辑:李丽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