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杨艳 何青 通讯员 黄能科 长沙报道
57岁的老萧最近忙着奔波讨要工程款,随身带着律师。
放在3年前,他的脾气可没这么好。2015年,也是因为工程款,喝了酒的他一怒之下砸了对方价值20多万的工棚,因故意损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身价上千万的包工头老板一下沦为“阶下囚”。
幸运的是,法院根据老萧的犯罪情节,以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判决前委托了老萧居住地所在的桂花坪司法所对其进行审前调查,最后判决老萧缓刑,他得以“回家服刑”。在司法所3年零2个月的帮教下,他开始学法、懂法、用法,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比自己小31岁的矫正专干肖思敏请教。老萧,不再是曾经那个动不动就靠武力办事的老萧,他甚至开始做公益。如果持续表现良好,他明年6月期满,便能从回家服刑到真正回家。
“回家服刑”实际上是“社区矫正”, 是与监狱等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将那些“罪行轻微”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会矫正和 “画地为牢”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同的是,这个“地”要宽泛得多。他们有相对的人身自由,可以和妻儿子女一起生活,可以孝敬父母,可以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圈,他们需要定期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递交思想汇报,离开居住地要履行请假手续,而一旦有违法犯罪或不遵守规定的行为,他们将面临被重新收监。
在湖南,目前有3万余名和老萧一样的社区矫正人员,接受高墙外的“救赎”。正值湖南社区矫正试点10周年,红网时刻记者走访社会矫正人员,还原他们蜕变与新生之路。
一本特殊的学生日记
彭小艳是桂花坪司法所所长,每个周末,她都有一项特殊的工作——批改小花的日记。
小花不是她的女儿,而是她的矫正对象。2017年,交友不慎的小花竟参与抢劫,被判处缓刑1年半,那年,小花才15岁,满头黄发、一手刺青,典型的“问题少女”。2018年8月,案子移交到司法所,彭小艳在例行审前调查后说了一句“孩子还是要有一个孩子的样子”,第二天再见小花,她已将头发染回黑色。
“这个举动让我觉得,这个孩子能变好,她比我的孩子只小一岁。”彭小艳当即制定了一套矫正方案:建议家长送小花读职高,与学校老师建立沟通机制,每周的学习教育以读书和看法治节目为主,此外,她布置小花写日记,记录身边人和事和心情变化。
“恭喜你成为一名学生,你喜欢这个专业,也喜欢学校的老师,这是崭新的开始,希望你抱定目标,加油,努力,奋斗!”“从你这周的日记看出,没有之前的清晰和工整,是心情不好,还是赶时间敷衍了事?态度决定一切,如果心乱了,一定要找出原因。”“恭喜你当了班干部,我为你高兴,望你摒弃过去,珍惜现在,奔向美好的未来”……每一篇日记,彭小艳都写上几百字的点评,有错别字和错误的标点符号,她会让小花更正,写得好的地方,彭小艳会像小学老师那样用曲线圈出来,为小花点赞。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社区矫正不仅仅是监管,教育和帮扶更为重要。”彭小艳说,像小花这样的孩子,正处在生理上和社会化过程中的特殊时期,好奇心强烈又敏感脆弱,崇尚江湖义气,易产生逆反心理,其问题行为背后大多有着深刻的心理根源。大家的包容和帮助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以后的人生路,“我做的,是让迷失的心灵如何重新起航。”
小花深知这一点,所以她在日记里写道:彭小艳阿姨是帮助我重回美丽人生的指引者。
一封写给肚里宝宝的忏悔信
“亲爱的宝贝,妈妈在怀着你五个月的时候因为做错了事,来到司法所接受改造,妈妈一定会改正错误,做一个好人,一个好妈妈……”今年9月,中秋节,在长沙王家垅社区的居民议事大厅里,举行了一场特殊的中秋暖心会。身怀六甲的周灵(花名)因涉嫌电信诈骗罪接受社区矫正,听着妻子的告白,坐在台下的周某丈夫眼眶湿润了。
当天,在开福区司法局的组织下,来自东风路街道、伍家岭街道、四方坪街道和清水塘街道的社区服刑人员代表与王家垅社区的党员群众一起用朗诵家书、学习中华传统孝文化的方式欢度中秋佳节,积极修复家庭和社会关系,悔过自新重新做人。作为群众评委,王家垅社区第三十号庭院党支部周书记说,人犯了错不可怕,只要社会和亲友愿意接纳他们,不给他们歧视的眼光,他们就有得救,我们社区欢迎这些有爱心有责任感的人加入志愿者队伍,为社区美好安全环境奉献爱心。
考虑到周灵离预产期越来越近,行动不便,东风路司法所决定将集中训诫教育改为上门训诫教育,由社矫专干欧阳思琴定期为其上法治教育课,并通过微信和电话及时了解其家庭和心理状况。
“我会听话,再也不会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了,也不会再和社会上的人混了。现在欧阳警官都夸我很乖了。”小琴,白白净净,说话轻言细语,如果不是看到卷宗,根本想象不出她竟会参与抢劫。小琴是单亲家庭,家境贫穷,为了帮助小琴,司法所组成5人帮扶小组,一有公益活动,东风路司法所所长周严便带上小琴参加。“像带崽一样。”
半年的社区矫正生活中,小琴开始学习法律,生活也有了色彩。目前,她正在努力找工作,“我要好好赚钱,好好保护我的外婆和妈妈。”
一个“80后”汽修老板的漂亮转身
11月9日,长沙开福大道。一家1000平方米的修理厂里,35岁的张梁(化名)忙前忙后,满脸笑容。
和3年前接受社区矫正时不同,张梁身上少了几分躁动和气盛,多了一些安静和沉稳。2012年年前,张梁和朋友在四方坪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店,店子虽小,但养活一家也绰绰有余。2014年,一个熟悉的司机在一次修理后,要他虚开了张发票。“当时觉得就是一张发票,这点小事,不会出什么问题。”
没想到,这司机拿着这张发票去保险公司骗保,被保险公司发现后,告上了法庭。张梁,也因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结果,无疑给张梁来了个晴天霹雳。“做生意就是做人,最怕的是别人拿有色眼镜看我,当时觉得一切好像都完了。”
缓刑期间,东风路司法所社区矫正给了张梁新的希望。没有房子,社矫专干帮忙找租房;店铺想重新换址开张,所里提供相关咨询。2017年11月5日,张梁和朋友新开了一家修理厂,从原来的小作坊到如今1000多平方米的场地,从5个修理工人到11人。在这个期间,他有了自己的房子,成为了幸福的“二胎爸爸”。
“经历了这件事之后,让我明白凡事三思而后行,要懂法,守法。如今就想着踏踏实实做事,觉得很充实。”今年3月,张梁解矫,开始了新的人生。
张梁的漂亮转身,只是社区矫正的一个缩影。
每年,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都会出一本《湖南省社区矫正典型案例选编》,《法网柔情,多给年轻人一次机会》《以人为本,用心做好矫正管理》《真情矫正,“浪子回头”感恩回报社会》《社会家庭齐努力,社会矫正显成效》《昔日迷茫浪子,今成创业能手》……一个个故事,讲述了高墙之外的“救赎”。
因犯开设赌场罪,在嘉禾县坦坪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李学兵(化名),在社会矫正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引荐下学习特色养殖,如今,夫妻俩开办的养殖场生意红火,除了挂着合作社的招牌,还挂着一块“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的招牌,从“迷途过来人”到“致富引路人”,李学兵的事迹成为当地的一段佳话。彭大东(化名)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接受社区矫正,为减少村民对的闲言细语,湘乡毛田司法所工作人员召集村干部和村民举行座谈会,让大家接纳他、帮助他。重拾信心的彭大东进入一家建筑公司,从施工员做到项目经理,如今,他在家乡租了一块土地新建生态养殖场,带领大家发家致富。在湘潭荷塘司法所接受社会矫正3年,袁晓(化名)生活焕然一新,解矫后见义勇为救了一名落水儿童。
一个走向全国的“湖南样板”
“社区矫正促使罪犯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对国家长治久安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侯迁广介绍,10年来,湖南累计接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管制等4类社区服刑人员16.6万余人,成功解矫13.4万人,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32份规范性文件使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体现公平公正。
如今,湖南社会矫正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队伍力量充实加强,经费保障有效落实,场所建设全面完成,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智慧社矫效果显现,监督管理规范到位,教育帮扶成效显著,正在为探索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作出积极贡献。2018年1月,侯迁广获选司法部“守望初心——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5月,在中芬社区矫正工作论坛中,“湖南社矫模式”作经验推广,9月,他代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司法部举办的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这是湖南连续5年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会议上做典型经验发言。
“沉甸甸的荣光背后,是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更是全省近700名社区矫正工作者、1600余名社会工作者、2.9万名志愿者的默默坚守和付出。”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介绍,湖南社区矫正以打造专业机构、队伍,培育专业精神为重点,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水平;在“稳”字上想办法,全力确保监管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矫”字上拓渠道,因材施矫,攻心治本,努力矫正不良行为恶习,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适应能力。在她的描述中,记者切实感受到社区矫正的法与情,湖南社区矫正以建机制、抓创新、重人本为关键词,在精细化、科学化、多元化上所做的努力。
“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对于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大意义。”湖南省司法厅厅长范运田说,社区矫正10年的点点滴滴,生动诠释了“弘法者奉法,图强者自强”的厅训和“忠诚、为民、崇法、担当”的湖南司法行政精神,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新挑战,全省社矫工作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为目标,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为基础,以提升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以加强科技信息应用为支撑,以强化基础队伍建设为保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持续、健康发展,为平安湖南、法治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南社会矫正大事记
2009年、2010年,先后出台《湖南省实行社区矫正社会评估暂行办法》《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等6项规范性文件,在全国率先实现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的统一,率先将社会调查评估作为适用社区矫正的必经程序。
2014年,省政协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重点调研课题,并举行专题协商会议。2015-2016年,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将社会矫正中心建设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总计投入资金3.07亿元,在全省123个县市区建成了社区矫正中心,建筑面积共计6万多平方米。
2014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湖南省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将社会调查评估列为社会矫正的必经程序,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严把“入口关”,为预防再犯罪和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提供科学依据,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开展调查评估11万余例。
2015年,省委、省政府将社区矫正列为全省首批7个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之一,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2014-2015年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实施方案》等多份重要文件,培育了10余家较为成熟的社区矫正社会组织,全省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500余项。
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的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达2.9万余人。
2017年,是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与安置帮教突破较大的一年,全新的《湖南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监控网络,通过手机APP、电子腕带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位监管,打造电子围墙,确保做到24小时监管无死角。这一年,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湖南省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保障范围。
来源:红网
作者:杨艳 何青 黄能科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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