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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践行司法办案新常态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刘思思 邹萍萍 编辑:向宏鑫 2018-11-17 14: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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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卫华(左二)作为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红网时刻11月17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刘思思 邹萍萍)“被告人陈某伙同张某、伍某、伍小某分别驾驶两辆二轮摩托车流转到攸县县城……”11月15日,攸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卫华作为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

  陈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陈卫华依法宣读起诉书并进行质证,此案当庭审理终结。判处陈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以来,攸县人民检察院抓住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契机,部署一系列改革举措。检察长和其他院领导积极投身司法体制改革,把到一线办案作为重中之重。现在,凡是遇到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他们总是上“前线”担任公诉人。检察长和其他院领导过去大多数是办案骨干,具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们“回归”办案一线,既缓解了检察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也有利于增强检察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通过推行检察长办案的制度化、常态化,将推动更多优秀检察官向办案一线集聚,有效提高检察院案件的整体质量和办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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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刘思思 邹萍萍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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