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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法律援助人】边均福:让蒙尘的双眼看见光亮

来源:红网 作者:崔莉 黎鑫 编辑:李丽 2018-11-26 10: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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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行律师事务所律师边均福。

  通讯员 崔莉 红网时刻记者 黎鑫 长沙报道

  “边律师,我准备将家中的门面租出去,对方需要给我准备什么材料呢?”近日,在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街道张公岭村委会四楼会议室,一场普法讲座正在进行,湖南湘行律师事务所律师边均福为大家讲解着各种法律常识。村民张尚的现场提问,让整堂讲座变得活跃和丰富。

  这是边均福参与公益普法的一个普通场景。自2004年开始执业以来,边均福不仅积极参与公益普法,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上百余件。他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先后被评为“先进法律工作者”“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能手”等。

  边均福认为,在法治社会,法律相当于外国基督教的“耶稣”,只有信它和遵守它,才能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而律师就是法律的‘牧师’,他们有责任带领其他人懂法、守法、用法。”边均福曾多次走进政府、公司、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用幽默诙谐的方式告诉大家,法律并不复杂,它只是生活中的一个规则。

  “犹如‘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交通规则一样,我们应该在不侵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做自己想做的事。”在边均福看来,热心参与法律公益事业,才是律师的最高价值所在。

  边均福第一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一起未成年杀人焚尸案:某县几名初三学生将一名同班同学杀死,然后购买汽油焚尸灭迹。由于其中一个凶手家中无力聘请律师,县法援中心指派边均福代为辩护。

  边均福律师在会见受援人时,受援人用稚嫩的声音告诉边均福,他是第四个拿刀去捅受害人的,之前受害人已经被前面三个人每人捅了一刀。在详细了解受援人的成长环境、教育情况以及犯罪原因、悔过程度之后,他发现,这些学生都是从小缺乏家庭关爱和教育的孩子,虽然做了不可饶恕的违法犯罪行为,但自身缺乏自我辩护的能力,法律援助律师保障了他们作为被告人最基本的辩护权利。

  2018年7月,吴松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吴松被抓后,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一审过程中,他都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并且拒绝在任何资料上签字。

  由于该案的特殊性以及受援人的状况,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边均福为其代理此案。边均福在仔细阅卷和整理材料之后,立即组成团队参与办理和会见。会见时,边均福律师从受援人家庭教育、社会认知以及其他案件经验等方面与受援人进行沟通,用专业水平和关怀的态度打动了受援人,最终获得受援人的认可,并让受援人在委托书和会见笔录上签了字。

  边均福一直将“法援案件质量同等于收费案件质量”作为自己承办法援案件和参与法援事业的一个原则。“作为一名平凡的律师,我愿意用个人微弱的力量让蒙尘的双眼看见希望的光亮。”边均福说,法律援助这条路,他愿意一步步走下去。同时,他也希望有更多的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能够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为社会的肌体注射预防事端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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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莉 黎鑫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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