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5日讯(炎陵分站记者 邹密 邱锦霖)“感谢党、感谢政府,不用自己筹钱缴养老保险费了!”近日,炎陵县炎西村贫困户潘春年感慨着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结合炎陵实际,炎陵县人民政府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特别扶助对象、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按照每年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较好减轻了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助力缴费困难群体精准脱贫。
目前,炎陵县政府为3182名缴费困难群体代缴了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其中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455人、低保对象1987人、特困人员131人、重度残疾人554人、独生子女特别扶助对象49人、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6人,代缴费用达31.82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邹密 邱锦霖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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