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集体商议名号挪用补偿款
常德临澧县一社区以虚列支出等手段解决接待费用等,多人被查处
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 罗洪 辛怡林 常德报道
集体商量、会议决定不再是“保护伞”,也不能成为逃避纪律监督处罚的天然“避风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常德临澧县安福街道总庙社区两年前多名公职人员通过“集体商议”虚列开支挪用资金,分别受到了查处。
“当时这个事是经过班子成员集体商议、讨论决定的,我个人觉得钱不落私人腰包,问题也不大。”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调查时,常德临澧县安福街道总庙社区原党总支书记蒋祖武这样说。
然而,蒋祖武不知道的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条第四项明确规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四种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这其中就包括“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行为。
2018年7月,常德临澧县安福街道总庙社区经过“集体商议”,将356600元的水改旱补偿款和项目恢复设施包干资金,转村“公积益金”入账,以虚列支出手段,将135160元用于解决招商引资及日常村务接待等一些不合规支出,时任总庙社区党总支书记蒋祖武、总庙社区支委委员兼报账员徐尊汉,及其他社区委成员姜金华、徐春阳、沈春梅、周冬枝、周尚平分别受到查处。
拿到补偿资金,决定“因公造假”
2015年1月,时任安福镇(现安福街道)总庙社区党总支书记蒋祖武,以石长铁路提速后给总庙社区铁路沿线村民的日常劳动带来不便为由,向铁道办争取了石长铁路水改旱补偿资金296600元,石长铁路增减二线建设项目恢复设施费用60000元,这两笔款共计356600元(涉及农田20多亩)。
“这笔收入是我担任社区书记的时候给社区争取的,不争取就没有。当时,这笔钱没有发放给村民,也不需要发放给村民。”蒋祖武在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时如是说。
思想上有了这种认识,加之总庙社区这几年因招商引资及日常接待产生了一些不合规的支出急需解决,蒋祖武心中就惦记起了这笔数额不菲的补偿资金,面对这块集体“蛋糕”打起了心中的“小算盘”。
2016年底,蒋祖武、徐尊汉召集总庙社区支居委其他5名成员开会商议,决定来个“因公造假”,即采取虚列水田改旱地补偿清单的办法,从公积公益金中列支这些不合规的支出。
蒋祖武称,“挪用这笔资金,支付这些村里的开支,是经过了大家同意的,两委成员都清楚,加之这些年,社区招商引资及非生产性开支缺口大,商议时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共同提出这个办法,大家也讨论同意,我个人也觉得钱不落私人腰包,问题不大,于是我就拍板,同意这么处理”。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时任社区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徐尊汉伪造了《总庙社区石长复线水改旱面积补偿发放明细表》,分别虚列开支59030元和98110元,共157140元。其中135160元用于处理社区招商引资费用及日常接待开支等不合规支出,21980元用于社区贫困户补助费、路灯维修材料费、堰塘整修费用等。蒋祖武在明细表上均签了名并写下“同意支付”,徐尊汉在制表人位置签名,其他支居委成员姜金华、徐春阳、沈春梅、周冬枝、周尚平也分别在证明人位置签名。
两人被党内警告,5人通报批评
2018年5月,临澧县安福街道纪工委收到县纪委转办的关于总庙社区居民徐某某实名举报总庙社区原总支书记蒋祖武、原会计徐尊汉虚列水改旱面积补偿,用于社区不合规招待开支的信访件。随即,安福街道纪工委成立核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
经核查,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总庙社区存在将356600元的水改旱补偿和项目恢复设施包干资金转村“公积益金”收入后,虚列支出135160元用于解决招商引资及日常接待等一些不合规的支出问题。
2018年7月,蒋祖武、徐尊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姜金华、徐春阳、沈春梅、周冬枝、周尚平等5人受到通报批评。
分析
利用政策红利吃拿卡要行为多发
事实上,这不是第一起发生在临澧县的集体商议踩“红线”的违纪事件。
临澧县纪委监委对此分析称,伴随精准扶贫、建设美丽乡村等宏观政策的红利效应,国家下拨至基层的帮扶资金品目繁多,相关领域成为吃拿卡要、贪污腐败等行为的高发地带。“从近几年查处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看,涉及农村‘三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简称)、侵占、套取、挪用资金问题比较普遍,部分基层干部仍然抱着‘天高皇帝远’的心态,漠视纪律规定,成为基层微腐败‘易感人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需要下大力气向基层持续传导压力,教育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以不断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让基层党员干部把党纪条规牢记心中。”
来源:红网
作者:王欢 罗洪 辛怡林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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