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攸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酒埠江镇联塘村原党支部书记贺爱国、原村主任文志刚违纪案。2017年1月4日,贺爱国、文志刚违反组织纪律,对该村不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公款20万元违规外借给驻村企业湖南恒旺碳酸钙有限公司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24日,贺爱国、文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石羊塘镇达水桥村原党支部书记彭启桂、党支部书记郭爱仔、党支部副书记皮三乃违纪案。2008年至2010年,彭启桂任达水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挪用村集体资金31208元用于其私人鱼塘养殖。2010年,皮三乃任达水桥村秘书期间,帮助彭启桂挪用村集体资金5000元。2011年,郭爱仔接任达水桥村党支部书记后,未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彭启桂挪用村集体资金一事隐瞒不报。直至2017年1月彭启桂才将上述31208元挪用资金全部偿还。2018年8月28日,彭启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爱仔、皮三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丫江桥镇华裕村党总支部委员兼秘书易兰岚违纪案。2015年至2017年,易兰岚任华裕村党支部委员兼秘书、负责村农合社保工作期间,利用代收村民养老保险金便利,挪用村民养老保险金1200元;2014年至2018年,易兰岚负责村民政工作期间,利用代保管村民刘顺辉五保补助存折便利,挪用刘顺辉五保补助资金21390元。2018年9月21日,易兰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攸县纪委监委)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