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20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邓珊)12月19日,在永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福江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李福江从助力永兴高质量发展、推进平安永兴建设、推动法治永兴建设、深化改革、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自觉接受监督等六个方面全面总结了2018年永兴检察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在2019年工作思路和要点。
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共办理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案件18件20人,办理发生在乡村的各类刑事案件177件193人,办理环境资源领导犯罪案件9件13人,起诉5件5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组,围绕打击重点,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8件18人,提起公诉5件20人。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9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80件368人、审查起诉案件361件510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2件13人,提起公诉11件19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65件78人,提起公诉67件70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9件61人,提起公诉52件65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众安全感的期待。
把公平正义源源不断地送到人民群众手上。强化刑事诉讼、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件15人、撤案1件1人,纠正漏捕10人,追诉漏犯54人,追诉漏罪4人,纠正侦查违法行为81件次,纠正审判违法4件;对刑罚执行发出检察建议书1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6件;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提出抗诉3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出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推行职务犯罪案件“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积极探索轻罪案件检察环节依法终结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做法被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点赞”。稳妥推进内设机构进行整合,将1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6个工作组,优化资源配置,缓解案(事)多人少矛盾。
2018年,永兴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第三届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政法系统“文化艺术之星”、郴州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单位”,继续保持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市平安单位,主要业务工作继续保持全市第一方阵。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邓珊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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