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20日讯(记者 郑涛)12月20日,湖南高院召开第四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湖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和当天集中宣判的典型案例。据了解,此次集中宣判是湖南高院组织湖南三级法院进行的第五次集中宣判,共宣判129件542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29人。湖南全省14个地州市均有案件参与本次集中宣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法院强化责任担当,加大组织部署力度,湖南高院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每周听取专项斗争情况汇报,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对重大问题亲自调度安排。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以及“保护伞”,出重拳、下重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30人,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金额4301万元,已审结5件“保护伞”案件,对涉黑罪犯零假释,对17名涉黑罪犯决定不予减刑,对116名涉黑罪犯减刑幅度予以调整。此外,湖南高院组建两个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专业合议庭,各中院和大部分基层法院均设置专业合议庭,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推进重大问题联席会商,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建立“每月例会”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组织认定及证据指引等文件。完善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共移送和反馈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126条。以集中宣判为基础,统一步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扫黑除恶法律政策,充分展示专项斗争决心成效。截至目前,湖南法院一审受理纳入专项斗争台账管理的案件873件3617人,审结718件3234人,二审受理224件1097人,审结156件776人。
典型案例
彭展保等2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淫秽表演,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案
基本案情: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彭展保产生了混社会的想法,并逐步吸纳被告人王有情、段文滔、刘志意、周咪等人为“小弟”。2013年9月,彭展保指使刘志意纠集被告人匡增祥、蒋运军、李文涛等人殴打、捅伤在赌场闹事的李繁,事后帮助刘志意等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至此,以彭展保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蜕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发展壮大到22人,且层次分明,骨干成员固定。该组织形成以来,在衡阳祁东县等地实施聚众斗殴犯罪3起,寻衅滋事犯罪6起,故意伤害犯罪2起,共致5人轻伤;开设赌场犯罪3起,共抽头渔利30余万元,组织淫秽表演犯罪1起,敲诈勒索犯罪1起。此外,彭展保等人还以个人或者恒远渣土有限公司名义在祁东县城承揽23个土方工程,共获利近120万元,并插手民间纠纷,收取保护费,从事高利贷活动。该组织通过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祁东县境内已形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了当地群众的社会生活秩序。
裁判结果:衡阳县人民法院以彭展保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组织淫秽表演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2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八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法院判决的首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彭展保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祁东县双桥镇赌场实行非法控制,攫取非法利益,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插手民间纠纷,利用组织势力收取保护费和非法高利放贷,对当地群众生活造成恶劣影响;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承揽祁东县城大部分渣土工程,攫取非法利益;为逞强争霸,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衡阳县法院依法运用自由刑、资格刑和财产刑,对彭展保等人从严惩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彰显了法治权威,增强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熊志红等14人敲诈勒索案
基本案情:2017年10月左右,被告人熊志红纠集、招募被告人黄鸿园、王宇伦、陈平、邵家露等13人在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广东省东莞市等地采取“汽车碰瓷”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该组织采用先安排“车托”诱使被害人喝酒驾车,然后由“碰瓷”的被告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再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交通事故为名,要挟、恐吓被害人,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共敲诈勒索19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以熊志红为首要分子,被告人何向东、周军高、顾星、黄鸿园、方梦妮、熊屋珍为重要成员,被告人莫惠云、陈平、古龙仁、黄睿、邵家露、王宇伦、谢碧艳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裁判结果: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熊志红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八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其余13名被告人四年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戴俊等9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
基本案情:2017年4月,被告人戴俊、郭凯、王卓等人合伙出资设立鼎峰金融公司,陆续招募被告人何杰、尹煌、方勇、肖振武、陈仕敏、谢耀为公司成员,该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登记、许可的情况下,假借民间借贷名义非法放贷,并通过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等手段强立债权。戴俊等人实施非法拘禁3起,在拘禁过程中致1人轻伤;敲诈勒索1起,勒索被害人财物2万余元;有组织地采取滋扰、纠缠、恐吓、辱骂、威胁等“软暴力”等手段向温某、王某斌、彭某等人索债,寻衅滋事作案6起,逐步形成了以戴俊为首要分子,郭凯、王卓为重要骨干,何杰、方勇、陈仕敏、尹煌、肖振武、谢耀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裁判结果: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戴俊以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对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八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恶势力犯罪向经济领域扩张方式多样,严重危害了经济发展秩序。戴俊等人以“鼎峰金融公司”为依托,专门从事非法放贷业务,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利用“违约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并采取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软硬兼施,恶意讨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人身权,还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妨碍了本地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案的判处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对“套路贷”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坚定决心。
李可强等15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李可强、谢浩及共同作案人谢家乐、魏海波、雷洪波(均另案处理)、成阳(在逃)为首要分子,笼络社会闲散人员被告人黄煜钦、李凯、谈法迁、何健、万家伟、周庆祥等人及共同作案人孙佳、吴少康(均另案处理)等多人为主要成员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在常德市武陵区,以希豪嘉苑小区周边为活动中心,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帮人“看场子”“了难”、收账等获得报酬为生活来源,先后在常德市武陵区、汉寿县、临澧县等地纠集数十人持械聚众斗殴2起,寻衅滋事3起,共致1人重伤、3人轻伤、5人轻微伤,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经济秩序。
裁判结果: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可强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对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七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李可强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人数众多,规模大,犯罪后果严重,且多次持枪作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本案的审理,净化了社会环境,打击了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
杨必枝等4人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杨必枝与被告人李沅生、李伟系同村人,三人共同纹了“龙”的纹身。2009年,杨必枝、李沅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2015年二人出狱后,纠集被告人杨某和李球(另案处理)等多名社会青年“混社会”,杨必枝还邀请李伟帮其管理工程项目。2017年至2018年间,杨必枝伙同李沅生、杨某采取威胁手段强揽工程2次;在泸溪县武溪镇多家酒店和茶楼内开设赌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盈利40万元,李伟负责洗牌、记账和放账;李沅生为索要债务,2次非法拘禁被害人刘某军。此外,杨某(未满16周岁)于2015年因抢占张敏(另案处理)的赌场与张敏发生纠纷,后杨必枝纠集杨某等十余人持械与张敏等人斗殴,致1人轻伤。
裁判结果:湘西泸溪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必枝犯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与杨必枝因假释未执行的一年四个月刑期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对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以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杨必枝等人为攫取经济利益,在泸溪县武溪镇多家酒店开设“流动赌场”,并采取谈判、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其犯罪手段隐蔽,暴力特征弱化,且有逐渐向经济领域渗透的趋势。本案的审理彰显了人民法院贯彻对恶势力犯罪打早打小,防止其坐大成势的鲜明态度。
张华佰等6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窝藏案
基本案情:2017年3月18日,被告人张华佰因怀疑陈某某赌博“出老千”导致其输钱而殴打陈某某。陈某某的堂弟即被害人陈某能为此与张华佰相约斗殴。张华佰将其与陈某能相约斗殴之事告诉被告人谭朝华、谭丁建,谭朝华遂帮助张华佰向被告人傅乐借用枪支。傅乐安排被告人黄贺将枪支送给张华佰,黄贺还驾车将张华佰送至斗殴地点。陈某能驾车搭载王某赶到后,下车掏出匕首走向张华佰,张华佰持枪朝陈某能的右脸部开了1枪,致陈某能因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随后又开枪击中王某,致王某轻微伤。被告人谭丁建、谭细华明知张华佰系犯罪的人,仍提供场所帮助其逃匿。公安民警抓获张华佰时,查获张华佰持有的霰弹枪1支。此外,傅乐还故意伤害他人,致1人轻伤。
裁判结果: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华佰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本院二审裁定维持了该判决。
典型意义:本案系落实依法严惩方针、对被告人依法判处死刑的典型案例。张华佰在2008年至2011年间5次纠集多人犯罪,其中3次为谋取不法利益插手当地煤矸石开采,其在刑满释放后6日又因赌博随意殴打他人,并在斗殴过程中持枪近距离射杀陈某能、王某,致1人死亡,其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后果严重,张华佰还吸食毒品。张华佰为非作恶、劣迹斑斑。对张华佰依法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充分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陈雪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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